■本期主题:中央法务区的“佛山路径”
近日,佛山中央法务区启建,将建设“一平台四中心”,打造立足佛山、面向粤港澳大湾区、走向世界、共向未来的一站式法治服务新高地。佛山将秉持“全周期化”“一站化”“智慧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推进建设进程。到2026年,佛山中央法务区将实现与核心商贸区、金融保险产业高度伴生协同发展,形成“一小时”全球法律服务圈。
南方日报邀请了专家学者、企业和律所负责人,探讨中央法务区建设的“佛山路径”。敬请垂注。
佛山中央法务区的法治探索及路径展望
文|谭冰霖
中央法务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设施,是将法律行业的诸多组织与业务集中于一个核心承载区,通过区域内各类法律组织相互合作实现功能互补,从而激发法律行业的创新发展,实现法律服务的规模效应。
当前,成都、深圳、西安、南京、苏州、上海、厦门、长春、重庆、广州等地陆续开启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并不同程度上作出了各具特色的有益探索,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可供借鉴。总体而言,不同中央法务区内部结构布局都比较相似,总体建设规划均是通过优先发展法律产业来反哺和带动其他产业发展。我认为,以中央法务区为支点,打造湾区法律服务高地,对佛山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质资源要素、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佛山中央法务区的建设过程中,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实现法务区在企业、机构、社会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其一,中央法务区既要尊重法律服务行业的一般规律,又应体现地方优势和地方特色。一方面,中央法务区建设应当覆盖国内外法律服务行业的核心领域和内容,达到法律服务的普遍行业标准;另一方面,中央法务区建设还须注重本地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格局。佛山身处粤港澳大湾区,以制造业作为主要支柱产业,这势必要求突出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生态环境合规法律服务、产品质量法律服务、劳动纠纷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资源整合。
其二,承载区内以法律服务为纽带,由政府统筹规划,形成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合作交流、法治文化教育培训、智慧法务、涉外法务等功能集于一体的法治创新聚集区。同时,将法务区与商务区同构,实现“一站式、全链条、专业化”法律新业态,促进法治、经济和社会深度融合发展。此外,还需围绕中央法务区聚合医院、教育、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周边居民社会福祉、吸引人才安家落户。
其三,中央法务区应既要打造“物理聚集”,又要促成“化学反应”。法律服务机构组织的集中入驻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要打造“一站式、全链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形态,打通合规、仲裁、调解、复议、诉讼、执行等法律服务环节的行业壁垒,形成法律服务的制度合力。
在佛山中央法务区的建设路径上,从自身专业出发,我认为,一方面,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市在广东省范围内可以率先为企业聚合提供包括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反垄断等全方位各领域行政合规清单,尤其是对涉及企业高频办理事项进行梳理与打通,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行政复议“一站式”“主题办”清单。同时将它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与省一级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有所差异、突出特色的清单。另一方面,鉴于涉企调解比较复杂,涉及的部门也较多,佛山中央法务区可以探索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打造涉企一站式非诉纠纷化解机制,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纠纷化解方式,高效便捷化解各类涉企纠纷。
此外,佛山中央法务区建设还可以超越“在商言商”的单一发展思路,探索与商务商业区同构发展,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相结合,通过以中央法务区带动周边产业经济集聚发展,探索法务区与商圈一体化建设。这样一来,该承载区就不仅是中央法务区,也是中央商务区、中央文化区。佛山有基础、有条件去探索法商融合,对于佛山来说,这是一个盘活存量的命题。
未来,随着中央法务区实践的不断成熟和推进,佛山还可以尝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进行立法,及时总结和固化中央法务区实践的成功有效经验,通过立法保障中央法务区建设规范运行、行稳致远。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行政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本期统筹:南方+记者 李晓莉
■相关阅读: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