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介乱象追踪:多部门出击,5家机构被立案,主管部门仍待明确

南方+

近期,南方日报、南方+针对深圳婚介市场“诱导贷款”“虚假宣传”“换皮经营”等乱象推出系列调查报道。报道一经刊发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5家机构被立案,部分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

报道发出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介入处置。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相关报道后,立即组织分析研判,梳理出“南方+”报道涉及的“甄心爱”“周末脱单”“半熟恋人”等婚介机构品牌关联的经营主体共16家。清明假期期间,该局组织执法力量对上述关联婚介机构进行全面核查。

经核查,对其中5家涉嫌违反价格、合同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经营主体依法立案处理;对6家未在注册地经营的主体,按程序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余5家未发现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婚介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

针对报道中涉及的诱导贷款消费问题,深圳市金融办予以关注。报道中提及部分婚介机构引导消费者通过微众银行等本地金融机构贷款支付服务费。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是否构成诱贷行为,需要消费者收集证据向警方报案或者信访。对于涉及微众银行的部分,该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是为了服务好用户,给予更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主观上没有参与相亲机构的诱贷消费行为。”

婚介投诉陷入“转圈”困局,监管权责模糊待破解

记者调查时发现,多位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婚介机构,均遭到相关处理单位“不受理”“不立案”的回应,并被建议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记者联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婚介行业主管部门归属。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婚介行业主管部门应为民政局。

当记者转而联系深圳市民政局时,该局内部人士表示,婚介机构、消费者维权恐怕是市监局的业务。该负责人随后向记者解释,经与处室沟通了解,目前确实没有相关文件对婚介机构进行直接监管,他们目前管不了。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通过成立行业协会来加强行业自律时,该负责人表示,行业协会的登记成立是该局社会组织登记处在管理。

然而,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婚介的主管部门是民政,民政部门则表示相关监管职责划归市场监管部门。由此便产生疑问,深圳婚介行业的主管归口究竟归属哪个部门?消费者维权时究竟该找谁?

他山之石:上海经验可供借鉴

事实上,婚介机构的管理归属经历了一段历史演变。记者了解到,2000年以前,婚介服务主要由民政局下属社会事务科(处)负责,当时婚介机构被视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2002年11月,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其中第141项明确取消了民政部门对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事项。此后,婚介机构不再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即可。如今,工商部门已经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婚介机构都需要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

不过,也有个别城市如上海,婚介行业管理可能仍由民政部门负责。上海市民政局早在2003年就明确发文指出,“国务院取消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前置审批后,市、区县民政部门仍然是婚姻介绍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仍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2023年,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各部门权责。

(详见下述原文)

“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婚介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依法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对非营利性婚介机构进行登记管理,重点加强非营利性监管。公安部门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婚介机构工作秩序,以及借婚姻介绍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推进婚姻介绍服务标准化工作,对营利性婚介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对婚介机构的广告等进行监管。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提供婚姻介绍服务运营者进行监督指导。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婚姻介绍服务类应用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依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婚姻介绍服务类应用停止互联网接入或下架等工作。”

代表声音:深圳婚介监管需以制度创新填补真空

面对深圳婚介市场监管真空、权责不明的情况,深圳市人大代表陈雄英建言:深圳婚介监管需以制度创新填补真空。 她指出,婚介市场乱象折射出新兴服务业态与监管体系脱节的典型难题,破解困局的关键在于明确权责、填补制度、强化协同。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主管部门,理顺权责分工:当前民政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交叉模糊,消费者维权"不知该找谁"。建议由市政府发文明确民政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牵头协调、标准制定等职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机构登记及广告、价格、合同执法;公安、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让消费者"找得到门、找得对人"。

二、填补制度空白,建立全链条监管:婚介行业长期缺乏准入门槛与服务标准。建议尽快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资质、人员准入、合同示范文本、收费指导标准、信息审核义务及冷静期退费机制,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

三、强化协同共治,形成监管合力:婚介乱象涉及多领域,需打破部门壁垒。建议建立民政牵头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支持成立行业协会,建立信用评价与信息共享制度;搭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升行业透明度。

四、服务青年需求,构建多元渠道:建议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联合正规机构或公益平台,为青年提供可信婚恋服务;加强消费教育,帮助青年识别话术陷阱,树立理性婚恋观。

陈雄英表示:“深圳以改革创新著称,婚介监管这一民生议题,恰可展现制度创新的温度与效率。”

南方+记者 曾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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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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