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问快答!七个要点解读佛山“入户新政”

南方+ 记者

5月13日,佛山正式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放宽全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同时在高明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了解政策详情)

为什么要放宽入户政策?新的入户政策有哪些变化?一组问答,带你读懂。

问:为什么要放宽入户政策?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有关文件均明确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同时,此前佛山于2023年5月调整了高明、三水区及南海区西岸社区放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后,上述区域入户人数明显增长。同时,市内其他区域的一些群众也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希望全市统一放宽入户政策,方便入户佛山,享受同城便利。

问:入户政策调整带来什么变化?

答:新政出台后,在佛山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佛山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问: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有限制吗?

答: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问: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包括商业公寓吗?

答: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标明住宅用途为准。

问:如果刚购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件,可以办理入户吗?

答: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证明材料原则上需提供房产证件(含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件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二手房和自建房必须提供房产证件。对于提供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入户后注销该购房合同导致未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的,按不符合条件办理的情形,将已入户口退回原籍。

问:为什么在高明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答:近年来,高明区的户籍人口增长缓慢,2016年至2023年的年均增速只有1.82%,远低于其他区。

为吸引更多人才和劳动力流入佛山,增加城市生产力和消费力,提高佛山经济活力,满足群众入户需求,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全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同时针对高明区人口增长缓慢的实际情况,在高明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问:想在高明区办理入户,没房子怎么办?

答:在广东省粤居码系统办理居住登记,当前且最近半年的经常居住地持续在高明区,经公安机关核实,即可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在高明区办理入户。申请人在高明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迁入居住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南方+记者 刘佳伦 叶能军

编辑 杨晖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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