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放宽入户政策!就业满三年,租房也可入户
5月1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正式发布,进一步放宽全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同时在高明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持自有产权住房可入户。在佛山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稳定就业可入户。在佛山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 )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此外,在佛山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施行。《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佛公通〔2023〕187号)同时废止。
南方+记者 刘佳伦 叶能军
【剪辑】叶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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