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充电有“套路”?记者走访:服务费高、需预付费、广告泛滥…… | 在+帮办

民生帮
+订阅

04:11

电单车充电有“套路”?记者走访:服务费高、需预付费、广告泛滥……

近日,多位广州街坊向南方+记者反映,周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偏高、套路多、广告泛滥。10月22日,记者随即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居民反映充电服务费价格不一,有的充电价格偏高,此外,扫码充电过程中,还暗藏预付费、购买保险、诱导办理其他业务等现象。

实地走访:给电单车充电,容易误入广告

在天河纵横花园旁的充电点,记者看到,充电桩价目牌上标注:基础电价0.62元/度;服务费按充电时长和功率分档收取,从每小时0.55元、0.65元、0.8元到1.0元共四档,计价方式较为复杂。

记者扫码后,页面下方跳出一行大字,显示“输入手机号登录”。输入号码、获取验证码后,收到的短信竟是邀请“从线上渠道办理25元动感地带包月项目”。退回页面仔细查看,才发现手机号登录框上方有一行小字,标注着“第三方广告”。如果此时把手机短信中的验证码填进去,套餐可能就办成了。

进入充电小程序后会发现,广告不止出现在充电前,几乎无孔不入。一位正在充电的阿姨向记者抱怨:“打开很麻烦,一下要点这个,两下要点那个,我们老年人搞不懂,又怕点错上当。”

在向记者展示自己扫码后的充电界面时,阿姨和记者一样不小心点进了广告,退出后选定充电桩,页头又显示广告,旁边有明显的“查看”字样。在她选择“安心充”后,仍有其他广告跳出来,必须手动关闭,才能回到充电页面。

“充一次要花6块多,大概充6个小时,我觉得挺高的。”阿姨说,可周边只有这一个充电桩,大家只能在这里充。

扫码后需先充值再充电,居民称“守护充电”套路多

记者在纵横花园旁的充电小程序中看到,充电前必须先充值,档位为15元、50元、100元;在天河上社一处充电点则可选30元、50元、100元、200元。两处都不支持按单次金额直接付费,钱必须先充进小程序余额里。

在上社的充电桩处扫码可看到,页面还提供“立即充电”和“守护充电”两种模式。一位居民解释:“守护充电号称电动车充电过程中着火了帮你救火,但要额外收费;选普通充电,又会被反复弹窗追问‘要不要守护’。”

他说,充电过程中多次被追问要不要“守护”,只能不停把弹窗关掉。“有很多人投诉这里充电广告多,投诉之后小程序会好一阵,最近都可以让大家直接充电,但过段时间广告就又回来了。”

10月22日,记者在上社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看到,目前小程序中均无广告。

“服务费也不合理。”经常在上社充电的广州街坊张先生说,他了解到北京有社区不收服务费,广州这边还在收,“电单车充电基本都要七个小时,算下来服务费要好几块,比电池充满花费的电费要高。”他向记者展示自己充电订单为4.11元,服务费就有3.64元。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检索发现,多地小区业主都在投诉类似问题:除了服务费过高,客服处理不及时、充值后申请退款多日无回应等,同样是投诉热点。

律师解读:页面广告涉嫌诱导消费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实行“价费分离”——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但从落地情况看,不少市民仍反映服务费过高、定价机制不透明、收费标准混乱。

据此前媒体报道,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处罚过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商的价格违法行为。例如,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在充电桩搭售“安心充”保障服务,15万多个用户在支付充电费时被默认收取;江西九江、萍乡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也查处过相关违规行为。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李卓滢律师介绍,电费部分属于政府定价,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无论是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还是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都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充电设施用电,则按其所在场所的电价政策执行。

“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费高本身并不违法,目前国家层面也没有强制规定‘服务费不得超过电费’。”李卓滢律师说,但《价格法》第三条、第七条明确,市场调节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述文件也要求运营单位充分考虑充电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定价,并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委会、物业不收或少收场地租金、不参与分成,把让利空间留给降服务费。

至于充电页面里的广告,李卓滢律师认为,登录页面仅以小字标注“第三方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可识别的要求,多次弹窗广告、层层拦截则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规定。对于上述行为,用户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如运营方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可对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借手机号验证码流程诱导用户办理动感地带包月套餐,则涉嫌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对于“充电前必须先充值、不能按单次消费金额直接付费”的做法,李卓滢律师认为,这种限制排除了消费者即时支付、随用随付的选择权,属于不合理的预付式消费安排,最低充值门槛也实质加重了消费者负担。而街坊所称的“守护充电”反复弹窗推销、普通充电过程中持续弹窗询问是否购买的问题,李卓滢律师表示,以“充电过程中若遇着火帮你救火”为名收费,若实质是保险产品或类保险补偿服务,就必须明示产品名称、提供者、保障范围、免责条款和理赔方式,不得反复弹窗骚扰、借服务流程不断诱导投保。保险自愿是基本原则,投保必须基于投保人单独、自愿的明确意思表示,不能依托充电确认操作“默示投保”。

南方+记者 王越莹 贺达源 徐勉

编辑 李静娴
校对 黄买冰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