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细则,明年1月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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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东莞推出新一轮楼市新政,提出继续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对购买新房、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促进购房需求释放。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有关细则。

通告指出,申请补贴的购房人需在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三限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请流程方面,补贴申报窗口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12日。申报受理结束后,各镇街(园区)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于2027年4月30日前在房屋属地镇街(园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属地镇街(园区)将于2027年6月30日前分批次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及《关于开展申领购房补贴工作的通告》等配套文件执行。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是东莞稳楼市、惠民生的务实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南方+记者 王颖

编辑 丘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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