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规来了!油烟扰民有罚则,废气排放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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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餐馆油烟呛鼻,楼上住户苦不堪言。这个困扰许多潮州市民的烦心事,现在有了更硬气的法律指导。10月10日上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近两个月来的餐饮油烟治理成效:第三季度全市受理投诉160余宗,执法排查300余人次,一批违规餐饮门店被责令整改。

通气会同时对即将启动的《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明确了印刷、家具制造等8个试点行业,介绍税额幅度以及相关税收减少路径。两项新政,一头连着百姓日常的烟火气,一头牵着工厂车间的排放管,规范管理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让潮州的空气更清新。

油烟扰民怎么治?

选址、安装、运维,处处有讲究

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典。其中对餐饮油烟治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核心是把治理关口从过去的“事后投诉处理”前移到“事前开店把关”,从源头上减少“开了店、投了钱又被投诉整改”的被动局面。

通气会上,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透露了一组数据:今年第三季度以来,全市受理餐饮油烟类信访投诉达160余宗,出动执法人员超300人次。这意味着,油烟扰民仍是潮州市民投诉的“重灾区”。

针对这一顽疾,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此前专门向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发出公开信,明确划出了三条“红线”: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一律不得新开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已有店铺或准备在其他区域开店的如何做?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且保证营业期间全程运行,定期清洗检修,不能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造成污染。

“装了不开、开一阵停一阵”也不行。根据法典规定,未按要求安装或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最高可罚5万元;在禁设区违规开店的,拒不改正将被责令关闭,最高罚10万元。在禁限时段、区域露天烧烤同样被纳入严管范围,违规者将被没收工具和违法所得,并最高罚款2万元。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即将征税

8个行业率先试点

如果说油烟治理管的是“看得见的烟”,那么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管的则是“看不见的气”。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也是不少工厂排放的“隐形杀手”。

通气会上,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了一项新政——《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这项政策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率先覆盖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喷涂等8个重点行业。

具体怎么收?税额按污染当量计算,每污染当量税额在8元至12元之间。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企业排放越多,缴税越多。但如果企业主动升级治污设施、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经核定后可享受税收减免。

征税不是目的,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才是根本。对于大气环境绩效分级指标达到A级或B级的企业,将给予税费减少激励。

涉VOCs企业还需注意危废管理。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UV光管等须分类存入专用危废间,建立台账、走转移联单,违规操作造成污染行为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涉嫌刑事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商户、企业尽快适应新规。同时也欢迎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身边的油烟和废气污染问题,共同守护潮州的碧水蓝天。

撰文:陈锦煌

编辑 余丹萍
校对 蒙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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