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45期)》,通报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本次抽检覆盖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62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7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其中,中山市1批次食品被检出不合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45期)》。
通告显示,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类别中,中山市新恺发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新榕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升级网红版),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内使用是安全的。但长期或过量摄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和肾脏造成一定负担,影响健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通告同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批次食品,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采写:南方+记者 杨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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