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公安局发布《广州市公安局对相关区域低空飞行活动实施从严管控的通告》。记者从中获悉,广州公安机关将在10月12日至15日,对以广州塔为圆心,半径12公里的区域,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空飘物等低空飞行物从严管控。
该通告所称的低空飞行物,主要包含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含穿越机、光纤无人机等),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超轻型飞行器、轻型运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正常类旋翼航空器、正常类飞机(含各类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三角翼、动力伞、牵引伞、飞艇、载人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
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严禁违规放飞低空飞行物。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主动配合低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违规飞行。
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公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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