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获悉,自9月10日起,南沙明确每月1日至10日为全区“企业安静生产期”,除明确的特殊情形外,全区各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进入在南沙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也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开展行政检查。

这意味着,辖区企业每月1日至10日将迎来“无事不扰、发展无忧”的时期,能够更加安心专注于生产经营。
与此同时,南沙区司法局明确了10类即使在安静期内依法照常开展入企检查的特殊情形,包括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专门时限、频次要求的,上级部署执法任务、交办移送的违法线索需要现场核查的,企业涉嫌违法或被投诉举报需要调查取证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公共安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等。
除上述特殊情形,执法部门如还有其他原因确需在“安静生产期”内入企检查的,也要在检查结束后向南沙区司法局书面报备,避免“想查就查”“查完了事”。

此外,企业如果发现执法部门在“安静生产期”内违规入企检查,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南沙区工商联等渠道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也可向南沙区司法局反馈问题及线索。南沙区司法局也将同步加码强化监督,主动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与南沙区工商联的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协同机制等多渠道,紧盯全区执法部门入企检查情况。对无正当理由违规入企检查的,将依照《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南沙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安静生产期”是南沙坚持把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满意为第一标准,夯实护企安商法治根基的坚实举措。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以“硬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用“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让企业安心经营、静心发展、放心创新,为南沙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样板区,持续构建“没有最优、只有更优”的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南方+记者 张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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