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来咪“法”,都来明法。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广东也于近期公布了严厉打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等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的阶段性成果——今年广东已累计下线清退违规商户2.45万家,立案查处1.68万宗。
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网络食品安全背后的法律红线。
什么是“网络食品”?在监管实践中,通常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部分地方规定还会将网络订餐服务纳入这一范畴。
哪些行为涉及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呢?先看几个案子。
罗某华等人为牟利,大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售往全国多地。而这些虚假证件大量被用于在外卖平台注册店铺,再转让给他人用于食品经营,形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注册“幽灵外卖”店铺、从事食品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链条,导致外卖平台出现大量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者、经营地不符的“幽灵外卖”店铺。
另外,在广州,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饮食店在多平台开设的店铺中,公示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他人营业执照。案发后,尽管当事人自行下架了网店,但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被处以罚款。
目前,针对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法规在持续更新。比如,《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了平台和入网经营者的信息真实性义务等;《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则强化了召回时限和平台配合义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则作为地方性法律法规,加强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容。
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从平台审核到商家自律,再到消费者自身打醒精神,每一个环节都决定着“舌尖上的安全”能否真正守住。
作为经营者要切记,相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要与实际经营主体、地址一致。伪造、借用他人证照,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也不能马虎。
作为消费者,在下单前,可查看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意是否清晰、有效,地址是否与店铺描述一致;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爆款”食品;购买网络食品后,可保留订单记录、支付凭证、商品页面截图等,如果遇到纠纷时,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采写】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出镜】南方+记者 李乾
【拍摄】南方+见习记者 张潇
【剪辑】实习生 区晓珺 南方+记者 李乾
【设计】南方+记者 潘洁
【统筹】祁雷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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