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乌龙”险些耽误台山园区宿舍投用?法官勘验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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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院高效解纷,新宿舍能按期投用,往后园区招商引企、扩容发展更有底气了!”近日,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白沙园区内,园区负责人握着台山市人民法院(下称“台山法院”)法官黄慧媚的手连声致谢。

2024年,为完善园区功能配套,冷链物流中心推进员工倒班宿舍等设施建设,总包方某建设公司将其中部分淋浴间、卫生间隔断工程分包给赵某施工。项目竣工并报验后,建筑公司未依约支付工程尾款。于是,今年8月13日,赵某诉至台山法院三合法庭。

案件受理后,黄慧媚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庭前沟通。建设公司称个别门扇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门扇还未安装,因此拒付尾款;赵某却坚称,已完成施工且不存在质量问题。

在梳理双方争议的过程中,黄慧媚也清晰意识到这起纠纷的分量。案涉白沙园区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台山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高水平的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的重点建设项目。

倒班宿舍能否按期投用,直接关乎冷链中心的运营节奏。园区负责人忧心忡忡,就怕纠纷拖了后腿:“宿舍验收不了,员工住不进来,保供人手就跟不上了。”

可精准厘清事实并非易事。项目同期有多个分包班组交叉作业,施工界面交错繁杂,仅靠书面材料和口头陈述很难精准划清责任边界。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高效实现。若径直开庭审理,既增加事实认定难度,也可能延长审理周期,耽误配套设施投用进度。

为把争议查在现场、定在一线,黄慧媚决定走出法庭,直奔项目施工现场。

“你认为质量有问题的门扇是哪些?”“这些楼层的门扇也是赵某负责的吗?”勘验当日,黄慧媚组织双方当事人、园区现场负责人共同到场,对照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分项工程发包记录,对涉诉的淋浴间逐间核查、逐项比对。

“好像不太对,这不是我负责的。”经过细致的现场比对发现,原来闹了场“乌龙”。

建设公司主张有质量问题的门扇属于另行分包的工程,不在赵某分包范围内;现场未安装的门扇是为配合后续改造拆除的,并非未完工。

事实虽已厘清,但建设公司仍有顾虑,迟迟不愿签字付款:“门扇问题不解决,业主方整体验收通不过,我们的总包款也会被扣,这尾款还得再等等。”

黄慧媚当即结合法律规定与项目实际释法明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以和业主方之间的款项相关事宜为由,拒不履行分包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赵某已完成全部约定施工,你们理应按约支付尾款。”

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建设公司认清了责任边界,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建设公司于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赵某工程款72000元。

“尾款支付了吗?”近日,黄慧媚致电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督促被告公司及时履行支付义务,打通群众合法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9月15日,赵某确认收到全额款项后,随即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经回访了解,倒班宿舍验收的阻碍顺利消除,将计划按期投用。离开时,看着冷链物流中心运输车往来穿梭,月台旁工人装卸作业繁忙有序,黄慧媚轻轻舒了一口气。

撰文:叶芷晴 姚彤

图片:台山法院提供

编辑 周柳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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