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购房提取范围首次扩展至“全国范围”,同时把租房月提取上限提高,并将提取频次由“按年”改为“按月”。
两天后,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提取情形从6种拓展为9种,灵活就业人员正式纳入缴存体系。
广州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全国买房均可提取
中指研究院的统计为这轮密集调整提供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数据:今年以来,各地优化调整楼市政策超850条,其中公积金政策超过440条,是频次最高的调控工具。根据住建部去年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109252.79亿元。
当公积金成为地方调节楼市的首选,它究竟在“调什么”?为什么每次“动”的都是它?

广州样本:
公积金“跟人走”,全国购房均可提取
在广州天河区工作的陈敏(化名),住房公积金账户里躺着一笔不小的余额。她一直想回佛山老家给父母换个房子,但按旧规,这笔钱只能用于在广州购房或租房……
“钱是我的,但用得上的场景不归我选。”
陈敏的困惑,道出了公积金长期以来的结构性矛盾。
广州此番新政的最大变化,正是打破了地域限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全国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以非按揭方式购买异地住房的,在支付购房款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即可。这意味着在广州缴存公积金、想回老家省会或大湾区其他城市置业的群体,可以打破“钱在广州、人在外地”的割裂状态。
“这对在广州缴存、想回老家或去大湾区其他城市置业的人有直接利好。”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如此评价。

公积金提取额度方面的上调,同样具体——
无房租房提取个人月上限提至2500元,已备案租赁合同同一套住房月提取总额上限5000元且不超过实际租金。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额度可上浮40%,按基数计算最高可达3500元/月。
房屋更新费、装修费、物业费等也被考虑进去了——
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可提取,同一套房每人限提一次,总额不超实际支出;装修提取上限按建筑面积×1300元/㎡核算;物业费按2.5元/㎡×12个月核算,每自然年度可申请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租房提取频次从“按年”改为“按月”,缴存人可以将一笔大额低频的提取拆分为细水长流的月度现金流。
有网友表示:“每月提一次,就跟发工资一样,挺不错的。”不过也有网友表示,租房提取2500元,还是有点杯水车薪。
“广州这次落实了国家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方向,即公积金从过去单一的‘购房融资工具’,加速转型为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消费支持平台。”李宇嘉指出,住房消费支出正从过去的“购房”“租房”为主向“修房”“养房”拓展。

全国图景:
440条政策背后,大病提取成为“意外出口”
广州新政是全国公积金调整浪潮中的一朵浪花。
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各地优化调整楼市政策超850条,其中公积金政策超过440条,调整方向集中于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拓宽提取使用范围、优化灵活就业缴存政策和异地使用政策等。

在这440条政策中,一个超出“住房”范畴的调整方向格外引人注目: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20地优化公积金大病提取政策。
江西省新余市在支持装修提取的同时,将重大疾病提取病种从原有的9种扩大到28种。同日,青海海西宣布将重大疾病提取病种从6种扩大至20种。更早之前,湖南长沙、邵阳、郴州等地将重病提取病种范围扩大到35种,安徽省也将病种由9种扩大至35种。
部分城市的力度更大:成都规定重大疾病提取“不受提取频次限制”,并支持“代际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请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南京年内放宽了大病提取条件;温州则针对大病提取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

住建部“十五五”新闻发布会时,也重点提及了公积金。
“公积金是此次发布会一个很重要的变化。这几年公积金出现频率非常高,既与当前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市场需求结合,也与扩内需的宏观背景结合。”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公积金使用范围从六种增加到九种,“有些地方对提取用于看病等也作出新的探索”。
大病提取的扩围,看似偏离了“住房”主题,实则揭示了公积金制度更深层的逻辑:当一笔钱长期“沉睡”在账户中,缴存人对“这是我的钱”的产权意识会不断强化,制度必须回应这种意识。
贷款端的提额同样在加码。
今年4月,广州已将一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提至100万元,两人从160万元提至200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定向上浮机制:三孩家庭上浮50%,购买“好房子”上浮30%,两项可叠加,两人共同申请理论最高可达360万元。武汉、天津等多地在新《条例》落地后跟进拓宽提取用途,支持住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

存量时代:
制度自我更新的选择与“沉睡资金”的唤醒
440条政策中公积金占据一半,并非偶然。它同时踩中了三个结构性命题的交汇点。

第一个命题是住房制度逻辑的切换。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时,中国住房制度正处于从福利分房向市场化购房转轨的关键节点,公积金的核心使命是汇聚职工缴存资金、帮助职工“买得起房”。二十余年后,住房从短缺走向过剩,从增量扩张走向存量提质。克而瑞地产研究将本次《条例》修订定义为“公积金制度从‘增量时代支持买房’向‘存量时代服务住房生活’转型的立法确认”。
这一判断有明确的数据支撑。克而瑞数据显示,33座重点城市2025年缴存额合计超2.1万亿元,缴存余额超6.17万亿元,但个贷发放额合计仅7558.57亿元,有17座城市个贷发放额同比下降。扣除贷款余额后,仍有近1.59万亿元资金沉淀在账户中。“资金‘蓄水’快于‘放水’,缴存余额持续膨胀,而真正转化为个人购房贷款的比例整体下行,‘沉睡资金’问题愈发突出。”
第二个命题是公积金制度自身的生存焦虑。当商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并逼近公积金贷款利率时,公积金贷款的“利差优势”正在收窄。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分析,制约存量资金利用的原因有两方面:一线城市缴存余额高但房价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对不足;三四线城市余额充裕但购房需求低迷,制约实际使用。
换言之,如果公积金只做“购房融资工具”,它的比较优势在缩小,沉淀资金在膨胀,制度效能感在稀释。拓宽用途、降低门槛、扩大覆盖,既是回应缴存人的真实需求,也是制度自我更新的必然选择。
第三个命题是就业结构的变迁。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设计师等群体长期被排斥在公积金制度之外。新《条例》将入口从“单位身份”转向“住房需求”。司法部、住建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灵活就业群体规模快速增长,需要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三个命题交汇,指向同一个方向:公积金正在从“买房的杠杆”,变成“住房的钱包”。装修、物业费、加装电梯、老旧更新——这些在增量时代被忽略的“养房”支出,在存量时代成为制度覆盖的新疆域。而大病提取的扩围,则是这条逻辑的极端延伸:当“住房消费”的边界被不断拓宽,公积金最终触碰到的,是缴存人全生命周期的生活支出。
或许公积金更大的变化还在后面。新《条例》为“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留出了制度接口,这意味着装修、物业费、大病提取不会是终点。住建部在“十五五”期间的路线图已经清晰:扩大制度覆盖面、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这场转身的终局,或许不是让更多人买得起房,而是让每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人,都有一笔跟着自己走的安居底气。
采写:南方+话题研究员 周中雨
策划:张哲 陈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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