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施行,看如何破除司法掮客“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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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维辰

9月1日起,新修改的律师法施行。其中,被业内称为司法“旋转门”的条款,格外引人关注,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

之所以对相关人员进入律师行业进行约束,是为了防范司法掮客。

掮客,是替人介绍买卖、赚取佣金的人,核心工作是撮合,靠信息吃饭,凭人脉赚钱。司法掮客,撮合的是司法生意:部分当事人相信“朝中有人好办事”,愿意花钱“打招呼”,希望司法天平向自己倾斜;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进行权力寻租,滥用权力、以案敛财;掌握信息与人脉、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人,有的是司法系统出身,有的是信奉“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由此可见,司法掮客与司法腐败互为因果、相伴相生。

诸多腐败行为中,司法腐败影响尤为恶劣,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也正因此,司法掮客不仅受到案件当事人、业内人士关注,更影响人们对司法公信力与公平正义的感知,具有足以出圈的话题关注度。

此前,针对司法掮客的相关约束散落在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两高一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相关人员应当遵守的“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既有法律、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实现有效衔接,形成了更严密的“约束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既是严防司法掮客污染“水源”的关键,也能避免“寒蝉效应”,是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需要。后续有无细则进一步划清边界,同样备受关注。

近年来,司法系统重点整治“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高压之下,司法生意仍然存在。一方面是因为许多大案、要案涉及的利益太大,引起了一些人的贪念;另一方面是因为有司法掮客充当“防火墙”,用隐蔽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知情人范围小,外人难以察觉。

整治顽瘴痼疾,须打破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非法获利模式,解决上游供需问题。从源头弥补制度漏洞,防止权力寻租,是最为高效的办法。没了“宿主”,司法掮客再怎么吹嘘自己能“摆平事”,也无法真正影响司法判决。相关案件中,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往往更关注受贿者尤其是涉案官员,低估了“办事情要托关系”观念的危害,也让一些人迷信通过非正常途径可以解决法律问题。再看下游,加速破解线索发现难、问题界定难、有效查处难,需打通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之间的从业信息壁垒,地区之间也有必要加强信息联动,强化对相关人员从业情况的甄别,减少信息孤岛与监管真空。

上下联动、组合拳出击,压缩司法掮客生存空间,才能更好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

编辑 傅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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