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出行,道交法修订草案新增这些变化|哆来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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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人出行都喜欢骑上电动自行车,但部分骑行者擅自改装车辆、加装装置,甚至逆行、穿行机动车道,导致交通事故频发。“速度与激情”背后隐患重重。
面对电动自行车改装及出行乱象,法律层面迎来了新动作——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我给大家梳理了修订草案中,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新增内容。
第一,调整电动自行车行驶最高时速。原本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最快只能跑15公里/小时,修订草案调高到20公里/小时。注意了,这只是微调,如果你私自把车改到跑四五十码,那仍是违法改装。
第二,强制骑行人佩戴头盔。修订草案明确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应该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第三,骑车时逆行、看手机要重罚。修订草案明确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超速、闯红灯,以及大家常见的骑车打电话、刷视频等。
目前,修订草案仍在审议中,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已经有人因相关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曾审结一起涉电动自行车案件。被告人吴某私自开办工作室,购入配件后对电机、电池、控制器等核心部件进行解码、组装并对外销售。经鉴定,吴某售出的4辆电动自行车在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等方面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最终,吴某虽然主动投案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但因这些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6万元。
实际上,各地为应对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改装及出行乱象丛生的现实难题,出台了更有针对性、更细化的法律法规。《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禁止醉酒驾驶、逆向行驶等行为;珠海市则在2005年出台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立法形式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说到底,法律条文的调整是划定底线,真正的安全防线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无论骑电动自行车时,最高时速是15还是20公里,只要大家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就是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采写/脚本: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出镜:南方+记者 李乾
摄影:南方+记者 张潇
剪辑:南方+记者 张文越 金镝
设计:南方+记者 潘洁
统筹:祁雷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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