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被动收楼”!佛山新政让业主“先验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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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佛山市住建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开展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制度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制度。今后,购房业主可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实地查看房屋工程质量,并就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该制度旨在进一步落实新建住宅工程建设单位的首要质量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新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住宅工程品质提升。佛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预看房”制度是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建设“好住宅”的重要抓手。

三种形式组织预看房

购房者可查看套内及公共部位

根据《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进度,通过实时推送、定期发布和现场查看三种形式,分阶段、分批次组织购房业主查看房屋工程质量。

其中,实时推送是指建设单位将施工工序样板、关键节点质量验收等情况,通过公众号、电话、微信等方式推送购房业主;定期发布是指建设单位定期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管理等情况向购房业主发布;现场查看则是建设单位结合业主需求和工程实际,分阶段、分批次组织购房业主到现场实地查验房屋工程质量。

查看内容涵盖业主所购住宅套内及建筑公共部位的质量情况。现场查看时,建设单位需全程陪同并完整记录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对于业主提出的缺乏客观依据或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意见,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等进行解释。查验结束后,问题清单需经业主和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整改有闭环,监管有力度

在预看房工作实施前,建设单位须编制相关实施方案,明确看房范围、批次、周期、人员分工及应急预案等,并全数通知已购房业主,告知可供选择的看房时段、查看内容、人员要求、安全防护措施等事项。

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需组织参建各方梳理并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购买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风险管理机构还将根据合约要求检查整改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须将预看房业主到位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总提交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住宅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时,将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参建单位在预看房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对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佛山市住建局要求各区结合操作指引,科学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稳妥推进制度落地。同时倡导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主动通过公众号、电话、微信等渠道向业主反馈维修进展,增进与业主的互信。

此次“业主预看房”制度的推行,将工程质量监督的关口进一步前移,让购房者从“被动收房”变为“主动验房”,有望从源头减少住宅工程质量纠纷,切实增强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采写:南方+记者 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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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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