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了解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相关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即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决定废止6部市政府规章和3份文件,将104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区级实施。

原规章怎么办?
原有规章和文件共涉及2789项行政职权,分三类处理:2046项当前仅具公示功能的事项,现已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公示并动态管理,不再保留;743项涉及市级行政职权实施层级调整的事项,经逐项清理论证,整合保留86项继续由区实施;结合各区实际需求新增18项。最终形成104项调整清单,确保职权放得准、接得住、管得好。
新规章怎么干?
即将出台的新规章明确了三方面要求:职权调整衔接方面,对委托实施的职权,要求按照《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权责划分和监管措施;市级指导监督方面,要求市级部门完善操作标准、加强培训指导;承接单位履职方面,要求各区及时将承接职权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据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废旧立新”系统解决了市区职权调整事项规定不清晰、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有助于构建层级清晰、运转高效的权责分工体系。而批量清理职权调整类规章文件的创新做法,为各地开展类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广州样本”。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穗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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