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举办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可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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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印发《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拟于7月中旬举行。选拔赛设置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优秀选手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要求,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从事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等职业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其中,养老护理员赛项,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参赛。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通知》明确,选拔赛以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具体竞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参考赛题库等另行发布。

省级选拔赛按竞赛项目设置个人奖、组织奖和其他奖项。选拔赛组委会向获得省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牌、奖杯和证书,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但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按有关要求组织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此外,获得实际参赛人数在60人及以上的前4名、40至59人之间的前2名、20至39人之间的第1名,选手报名时已实际持有竞赛对应职业、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无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或参加决赛人数不足20人的竞赛项目,不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证书核发结果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意见为准。

南方+记者 汪祥波

通讯员 宣力 莫冠婷

编辑 宋佳宁
校对 罗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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