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局关于专项规划审查工作的程序,提升审查工作效能,广州市编研中心围绕专项规划全流程管理,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审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形成科学、高效、规范的审查机制。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审查工作流程示意图
强化统筹,支撑专项规划全流程审查。工作指引明确了专项规划“编制、修改、深化细化及局部优化”四种情形、“立项申报—组织编制—审查—报批—成果入库”五个阶段的局内审查工作规则,保障审查工作的协同、规范、有序。
强化增效,提升专项规划审查效能。依托“一张图”推行智能化审查,建立“技术审查+按需会商”的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交叉会办,压缩办理环节。
强化衔接,保障专项规划空间准确性。主动向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应落实的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与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要求等规划要点,确保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科学编制、有序落地。
强化服务,提升专项规划编制质量。在规划编制启动阶段,主动提供底图底数、成果数据规则和“空间专章”模板等资料,将“事后衔接”转变为“主动对接”。
南方+记者 李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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