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名作家“南派三叔”上节目维权引发关注。原来,改编自其同名小说的《南部档案》上线影视平台之后,盗版问题层出不穷,新剧集更新不过10分钟就可以在各种网盘全部下载到,盗版的热度甚至“断崖式领先”正版。
新剧上线就遭盗版的现象屡禁不止。此前有数据显示,全国剧集行业每年因盗版损失超200亿元。这次《南部档案》的遭遇,再次敲响警钟:传播盗版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盗版上传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果泄露和传播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且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可能触犯刑法第217条的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提供存储和分享功能的网盘平台有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平台接到版权方投诉后需要及时下架侵权内容。如果平台明知存在大量盗版资源,却容忍其肆意传播,甚至靠盗版引流获利,或收到版权方投诉后并未及时处理下架盗版内容,平台就可能会构成帮助侵权,需要和上传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典型案例:某影视公司对一反复上传整部热播剧的用户先后投诉二十多次,平台每次都只删除链接,始终未封禁账号。法院认定平台构成帮助侵权,判令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这说明,平台不能“装聋作哑”,该出手时不出手,责任照样跑不掉。
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26”专项行动,网盘、浏览器等平台为盗版影视资源传播提供便利的行为就是重点整治领域之一。
最后,对普通观众来说,个人出于欣赏目的观看盗版,在现行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被认定为直接侵权。然而,一旦越过了“看”的边界,比如下载后二次传播、上传网盘分享或者在社交平台发链接,性质就完全不同了。任何个人或账号上传、分享盗版资源链接,使得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害。换句话说,自己看看尚在灰色地带,但转发、分享、当“资源搬运工”,就踩到了法律的红线。
这次事件中,有不少网友吐槽正版平台SVIP、超前点映等层层收费机制。观众的抱怨并非空穴来风,复杂的收费套路确实影响了观影体验。影视平台方理应倾听消费者的呼声,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用更合理的商业模式和更优质的服务来留住用户。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大量观众选择观看盗版,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为盗版网站带来流量与广告收入,会助长侵权产业链的生存。
保护版权,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创新。对盗版的纵容,是在透支整个文化产业的未来。当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每一份心血都能获得应有的尊重与回报,我们的屏幕上才会涌现更多打动人心的佳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法律的利剑出击,需要平台的规范经营,也呼唤每一位观众的共同守护。
采写/脚本/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吴静涵
拍摄:南方+记者 汪祥波
设计:潘洁
统筹:祁雷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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