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在2026年6月前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及相关认定工作,点击文件名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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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公示2025年度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正高级、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广州、潮州、清远、东莞、韶关、惠州等地公示2025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各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最新消息,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示2025年度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30号)、《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院〔2026〕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度省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edu.gd.gov.cn)、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gdae.gdedu.gov.cn)下载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3)在本单位网站或张榜进行公示。省教育厅、省教育研究院网上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当天),各单位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针对个人情况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请于2026年7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404室(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邮编:510035)。
附件:
1.2025年度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5年度广东省属中小学教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3.公示文稿(样式)
4.评委会评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省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编辑:佘旭寅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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