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拟修订征地办法,房票安置纳入村民补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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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部分条款修订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将辖区政府探索房票安置补偿方式纳入村民补偿安置选择,推动多元化安置补偿,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

据悉,房票制度在惠州不仅是人才安居置业的利器,也是土地征拆工作破局的坚实助力。去年以来,惠州市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联动创新探索完善房票制度补偿安置体系,推动房票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并在年初成功入选省委改革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办发布的《2025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基层典型案例》,在全省进行推广。

今年以来,尽管作为支持人才安居的人才房票政策备受关注,但作为城市项目建设征拆重要助力的房票安置政策同样也在持续发力。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发放房票数量2505张,发放房票金额41.2亿元。其中,已完成房票兑付使用1623张,金额24.81亿元,消化市场住宅面积约21万平方米。政策稳步推进,大幅缩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周期,释放商品房市场消费活力,为城市项目建设和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注入动能。

拆迁居民认可,安置效果良好,房票安置这一改革创新机制也加快了入列行业文件的进程。《公告》显示,《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2025年2月20日印发实施,文件有效期5年。对此,公告拟对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结合土地征拆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有效提高决策质量,增强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细看变化,针对被征地居民征地补偿选择,调整后将正式加上房票安置选项。在奖励机制环节,文件明确各县区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1.选择货币补偿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900元;2.选择等值置换安置房按置换安置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900元;3.选择房票安置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900元。每户最高奖励不得超过43.2万元,具体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其中惠城区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结合目前各县区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信息,公告的印发将有效丰富安置选择,进一步释放房票机制活力。以惠城区政府于5月发布的“2026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025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东江湾产业园马水路改扩建工程”等多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例,安置方式均为“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房票安置的选择及政策福利将有效丰富被征地居民的选择面。

此外,公告对于宅基地认定管理规定编制职责,村、村民小组进行村民住宅调查和审议结果公示,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机制等条款内容也进行了动态修正,切实尊重农村村民意愿,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更有效地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文字: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邹铭

图片:南方+记者 王昌辉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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