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造假骗购安居房?深圳官方公告:将原价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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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造假骗购安居房?深圳官方公告:将原价收回,时长共15秒)

30年前造假骗购安居房?深圳官方公告:将原价收回

6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公告,披露一起追溯至1996年的安居房骗购线索。

公告表示,经核查,1996年5月31日,许芳群向原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局提供了虚假的人口信息及证明材料,获得微利商品房购房资格,购买了深圳市南山区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构成骗购安居房。

相关事实有《微利商品房买卖合同》《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深圳市公安局南头派出所关于〈深圳市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查询户籍档案的函〉的回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相关证据材料为证。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依照《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七十四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购、骗租安居房的,由住宅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收回其骗购、骗租的安居房(骗购的按原价收回)”的规定,拟对许芳群作出如下决定:按原价收回雷公岭3栋202号住房。

公开信息显示,雷公岭小区位于南山区蛇口花果路一带,建于上世纪80年代。微利商品房是深圳在房改初期推出的政策性住房品种,以低于市场的“微利价”定向供应符合条件的体制内职工家庭,其准入审核和公平分配历来是监管重点。据了解,全成本微利房价由全成本房价和微利两项因素构成。微利为全成本房价的8%。

采写/剪辑:南方+记者 曾子航


编辑 孙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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