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佛山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名额分配情况。通知明确佛山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每所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
其中佛山一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10所学校面向区内招生,按符合基本条件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初中学校。
此次纳入指标生分配的11所学校,涵盖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高级中学、佛山市季华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佛山市顺德区李兆基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





2026年佛山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名额分配情况。 受访者 供图
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指标生需同时满足四项基本条件:具有佛山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达标”;中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
分配办法
分配方面,各初中名额按符合条件考生占比四舍五入取整。对不足1个名额的初中,以区为单位将此类学校合并核定,即多所同类初中学校共享同一招生名额。
注: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其他10所学校名额分配面向所在区内各初中学校。
录取办法
名额分配相关的报名填报、考试招录流程,均依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时间与规范开展。
招录过程中,结合各校招生规划与考生考试成绩,分别设置佛山第一中学及其他十所院校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资格要求,第一批第1层、第2层名额分配录取均需达到对应资格门槛,随后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次序与中考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合并共享名额分配的若干初中投档时视为同一所初中学校。
佛山一中在内的十一所学校若有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未能足额完成,剩余名额将划转至普通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录取。
采写:南方+记者 高雨宁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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