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家庭因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而产生的接送不便问题,5月25日,潮州市金山教育集团发布公告称,自2027年秋季招生起在集团内义务教育阶段成员校(潮州市金山实验学校、潮州市高级实验学校、潮州市绵德小学、潮州市实验学校)实施“长幼随学”政策。
根据公告,2026年及以后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其符合条件的弟弟/妹妹可自愿申请直接入读同一学校起始年级,其他类别招生对象不纳入。
具体公告如下:
整理:南方+记者 陈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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