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知名教授遭家长举报,家校纠纷如何“说理”?丨哆来咪“法”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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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

复旦知名教授遭家长举报,家校纠纷如何“说理”?丨哆来咪“法”

最近,“复旦教授沈奕斐遭家长举报”上了热搜。起因是在一场直播连麦中,沈奕斐对一位连麦家长孩子“被霸凌”的经历给出了分析,认为这属于“正常的儿童社交摩擦”。然而,家长并不认同这一结论,随后对其进行了持续举报。

这起事件中讨论的家校纠纷问题并非个案。有媒体曾报道,西南某基层教育局提供的台账显示,2024年1至8月,该局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举报基本属实。

这不由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当家长在与学校、老师产生分歧甚至“纠纷”时,到底该怎么好好“说理”?

首先应该明确,合理表达诉求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因此,家长若认为教育环节存在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事实情况、维护合法权益。

但“说理”必须实事求是。比如,《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此外,现行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家长的举报越过了事实基础这个底线,轻则侵犯名誉权,重则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

再看这个事件背后的核心焦虑:如果孩子真的遭遇了校园霸凌,家长该如何正确维权?

首先要冷静判断,固定证据。家长发现异常后先别冲动,应第一时间和孩子好好沟通、建立信任,充分了解清楚情况。确有欺凌情况的,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如有伤情,就医时留存伤情照片、诊断证明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其次要找对渠道,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要求核查。同时,现在很多中小学都设立了“欺凌举报信箱”并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家长可以带着证据,要求学校启动调查,并作为监护人全程参与。

回看整个事件,其实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防范欺凌是为了让孩子免受伤害,而不是和学校、老师站在对立面。教育最好的样子,不是家长和老师互相防备,而是大家一起帮助、引导孩子成长。合理表达有途径,恶意举报有代价——让法律守住边界,让教育回归初心。

采写/脚本:南方+记者 吴静涵 祁雷

拍摄:南方+记者 汪棹桴

出镜/剪辑:南方+记者 吴静涵

统筹:南方+记者 祁雷 杜玮淦

编辑 胡冰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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