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老板,职业病防治要谨记

南海职工家

每一位劳动者

都是我们社会建设的一分子

每一位劳动者

也都需要被保护

以下这六点

各南海企业老板须谨记

前期预防职责

1.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做好职业卫生管理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做好劳动过程中的防护

1.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2.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3.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做好职业健康检查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2.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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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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