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医保最新解读!门诊统筹额度、挂号费报销、异地备案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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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日上午,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裕全率队上线FM101.1茂名综合广播《茂名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贯彻实施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执法监督、医药价格管理等工作,以及本单位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节目中,上线嘉宾集中回应了群众最关心的门诊统筹、挂号费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热点问题,干货满满。

热点问题一:今年门诊统筹额度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异地可以报销吗?

参保职工在当年度选定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必须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就医选点,年度内限变更1家次,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就医在选定的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站)、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202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每人每年2088元。

参保居民在当年度选定2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就医选点,年度内限变更1家次,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202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每人每年275元。

需要提醒的是,报销金额并非为医疗总费用金额乘以报销比例,而是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金额乘以报销比例。参保人异地就医,经备案后,可在就医地已开通省内/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的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进行报销。未办理选点手续或办理选点手续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热点问题二:我市“挂号费”的报销政策有没有同步调整?有没有其他减轻群众负担的举措?

我市原来标准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最高可报销6.3/人,二、三级医疗机构统一报销3/人。现在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最高可报销7/人,职工在选定二级医院可报销5.7/人,在选定三级医院可报销5/人,居民在二三级医院报销3/人不变。同时,我市已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政策:普通/专科门诊72小时内,同一病症复诊、取检查结果免重复缴诊查费,有效降低多次就医成本。同时,敦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设便民门诊,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分流慢病复诊、常规续方等简单就诊需求,落实医保政策,提升群众就医便捷感与获得感。

热点问题三:我市异地就医备案工作是如何更好服务群众的?

异地就医备案,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市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群众异地就医需求,推出系列便民举措,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性。茂名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裕全详细介绍了相关举措:

一是便捷线上服务,在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多渠道线上办理备案,线上办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下办理即时办结;二是实现承诺制备案,简化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本人线上签署承诺书备案,享受就医地医保待遇;三是双向待遇保障,使用材料办理长期备案的人员两地就医同等待遇;四是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免申即享服务。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由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并上传急诊标识的视同已备案,非急诊非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果不办理备案,也可直接在异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但报销待遇降低20%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朱昭君

初审:钟镇聪

审核:柯柱基

来源:茂名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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