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2024年公开征召商业综合体网点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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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莞市民政局和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彩中心”)计划在东莞辖区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业综合体内,公开征召20个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申请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内地居民,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

2.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3.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二)申请设立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的条件

1.本次公开征召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总数不超过20个,原则上每个商业综合体内只设1间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公开征召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位置如下图:

2.商业综合体所属范围内的商业步行街、商店街、小吃街等区域也包含在该商业综合体内。

3.提供申请的商业综合体开具的租赁意向凭证。

4.销售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

5.店铺内须可安装用于福利彩票销售的有线网络。

6.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实际距离不小于50米(该距离指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按行人习惯性行走的最短路径,测量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与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主要出入口之间的间隔距离)。

二、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如下资料(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

1.提供申请的商业综合体开具的租赁意向凭证。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

4.提供所申请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店铺照片,包含拟设场地照片1张、左右空间环境各1张。

5.提供选址店铺所在街道镇区的电子地图上标注位置图示。

6.申请人针对该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提供相应的经营方案及策划书(包括经营方案、经营计划、销售服务、预期经营目标等)。

(二)申请人为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的,需提交如下资料(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

1.提供申请的商业综合体开具的租赁意向凭证。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提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

5.提供所申请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店铺照片,包含拟设场地照片1张、左右空间环境各1张。

6.提供选址店铺所在街道镇区的电子地图上标注位置图示。

7.申请人针对该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提供相应的经营方案及策划书(包括经营方案、经营计划、销售服务、预期经营目标等)。

三、申办评审流程

(一)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1日(共20个自然日)。

(二)提交申请

1.申请时间:公告时间结束后,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1日(共10个自然日)接受社会公开申请。申请期间内,报名名额不受限制,未达或超过申请时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公告的申请时间内,前往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填写《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4年公开征召商业综合体网点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成功提交申请并通过资料审核后将获得受理号。

3.提交申请时可暂不进行申请设立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店铺的租赁,若因先行租赁或投入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相关事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市福彩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三)实地考察

市福彩中心自申请时间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委派场地考察小组完成申报站点地址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场地建筑规格、有效面积、周边环境等情况及申请地址与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之间实际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评审评分

本次公开征召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候选人,通过综合考量店铺的位置、营业面积、经营方案计划、销售服务等情况,以评选出最优的代销者。

(五)评审标准

(六)场地使用权审核

在通过评审小组评分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拟设立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的店铺1年以上(含1年)的租赁合同或者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获得与审核资料地址相一致的场所使用权的,视为无效申请,则由评分下一位的同一个商业综合体申请者依次递补。

(七)流程公开

本次公开申请流程包含且不限于申请人信息、申请地址、所获受理号、实地考察结果、评审评分、场地使用权审核结果等,将由市福彩中心在“东莞福彩网”“东莞福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八)公示

1.通过场地使用权审核的申请站点名单由市福彩中心发布在“东莞福彩网”“东莞福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福彩中心来电或来函提出(联系电话:0769—22367895;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大道23号骏达商业中心三楼)。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作不同意申请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则同意申请。市福彩中心将申请结果通知申请人。

3.公示期结束后提出异议的,市福彩中心不予受理。

(九)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建设

1.市福彩中心为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提供统一的建设装修方案和标识,申请人收到装修方案起,须在10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标准和要求动工建设,建设完成后及时告知市福彩中心进行验收。

2.市福彩中心收到验收申请后,按照相关建设装修方案对该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进行主体框架验收。

3.在规定时间内未动工建设的,市福彩中心有权取消本次设立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资格,并由评分下一位的同一个商业综合体申请者依次递补。

(十)开通销售

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申请人须及时完成销售网络报装,按照指定途径交付销售福利彩票保证金10000元,与市福彩中心签订《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领取销售设备,开始销售福利彩票。

四、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代销费提取和装修资金补助

(一)全省统一规定,按即开票销量的9%计发代销费(从销售设备内扣),按照电脑票销量的8%计发电脑票代销费(从销售设备内扣)。如遇国家彩票政策发生调整或彩票市场发生变化的,代销费率将根据上级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二)新设立的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严格按照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建设方案完成装修,并经市福彩中心验收合格后,市福彩中心给予一次性装修补助20000元/间。

(三)申请人为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上一年度及当年的退役军人,且直接参与商业综合体福彩销售场所经营的,该销售场所开通销售满一年的,经审核通过后,市福彩中心另行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召活动中,每名申请自然人或法人在本次申请活动中只能提交1份申请。

(二)商业综合体内福彩销售在设立一年内不得变更位置,设满一年后需变更位置的,经市福彩中心审核通过后,只容许在原商业综合体内进行变更。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撰文 薛屏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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