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单车!顺德发布公告

南方+

6月1日,佛山共享电单车新规即将落地。此前,南方+实探顺德街头,发现存在共享电单车违规投放经营情况。(查看详情:佛山共享电单车新规落地在即,实探顺德街头现状 )5月18日晚间,佛山市顺德区官方公众号“顺德发布”公布了《关于开展违规投放经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联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据悉,为有效遏制违规投放经营乱象,筑牢安全出行防线,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联合开展违规投放经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公告。图源公众号截图

公告。图源公众号截图

●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擅自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企业自行清理违规投放车辆。

根据《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要求,车辆经核准并悬挂本市核发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后,方可投放。请擅自在我区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企业对已投放的无合规牌/证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于5月31日前自行清理,并妥善处理用户退费。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无合规牌证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擅自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大部分未通过新国标3C 认证、未办理注册登记、未采取措施限制未满16 周岁人员骑行,部分车辆存在翻新、改装等情形,车辆制动、轮胎、电路等关键部件老化破损等现象频发,大部分未配备合规安全头盔,极易引发碰撞、侧翻、火灾等事故,危及骑行者及周边行人、车辆安全。擅自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企业大部分未在我区设立固定运营机构、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市民难以对责任主体进行溯源,理赔、追责、追偿流程极易受阻,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为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维权风险,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和拒绝租赁、骑行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避免在相关平台预存资金。

三、联合开展针对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清理整治行动。

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城市环境和市民安全,顺德区交通运输局将联合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逾期未清理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拖移转运至集中场所停放保管,车辆权属人须出具权属证明及不再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承诺书申请返还;发现有违规投放、乱停乱放、妨碍交通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佛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清理未经许可擅自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的必要举措。请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抵制违规擅自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我区将结合清理整治工作进度,规范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工作,请各运营企业严格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4日

撰文:张艳青


编辑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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