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探索中小学春秋假,新学年寒暑假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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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惠州市教育局印发《惠州市2026-2027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明确全市普通中小学新学年开学、放假及教学时间安排,并首次在全市层面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根据校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6年9月1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27年2月22日开学。

此次校历的一大亮点,是将“探索设置春秋假”纳入正式工作安排。惠州市教育局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结合实际进行探索,相关安排需于当学期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作息时间安排上,各地各学校可结合季节变化、交通情况、学校寄宿、家长上班出行等情况科学设定弹性上学时间,其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

图片来自惠州市教育局

在暑假安排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7年7月10日起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2027年7月17日起放暑假。2027年春节为2月6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在春节前约两周开启寒假,普通高中学生则在春节前一周左右放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务院规定安排,青年节、儿童节可按规定放假或组织活动。

图片来自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强调,各县(区)、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中小学“六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要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在保证总教学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自主确定各科目每周课时数及每节课具体时长。

在规范办学方面,惠州市教育局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课程计划、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末时间上课补课、提前开学、提早上课时间、日常作息安排不合理等行为。市、县(区)教育部门将通过各种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核查、处理有关违规问题。

此外,通知明确幼儿园校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执行,便于家庭统筹照护安排。

南方+记者 谢志清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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