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邻居打伤反遭指责?法院上门破“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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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精神病发作无故伤人,受害者受伤住院、胜诉后却拿不到赔偿,还被反向指责讹人。面对这样僵持的邻里赔偿纠纷,该如何妥善收尾?

近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处置了这起特殊的邻里侵权执行案件。行动中,执行法官摒弃机械执法方式,兼顾法理与情理柔性调解,有效化解这场棘手的邻里矛盾。

当事双方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平日关系平平,还曾因琐事发生过口角。事发当天,邻居刘某突发精神分裂症,失控冲到王某家门口徒手殴打王某,导致王某受伤。事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公安部门鉴定,王某伤情为轻微伤。经查,刘某案发时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无法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虽然当事人无需承担行政责任,但侵权造成的损失需要有人兜底。此次事件中,王某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始终未得到赔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刘某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其父亲诉至湘桥法院。

湘桥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精神障碍者发病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刘某父亲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父亲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迟迟拿不到赔偿,还遭到对方的质疑,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没有机械执行、简单结案,而是上门走访实地核查案情,了解纠纷背后的真实情况。通过刘某奶奶,法官得知了该家庭的实际难处:刘某自幼患有精神分裂症,父母早已离婚,日常由奶奶专人看护。全家的生活开支、治病开销,全部依靠父亲务农、打零工维持,家庭经济条件薄弱。

了解情况后,法官没有生硬说教,而是耐心劝导老人,邻里朝夕相处,矛盾久拖不决只会积怨更深,主动协商解决问题,才能卸下家庭负担。老人听后十分认可,随即转告了刘某父亲。

不久,刘某父亲主动到法院沟通,坦言自己并非刻意抗拒执行。他表示,自己收入微薄,每月仅有一千多元收入,独自支撑整个家庭,确实没有能力足额支付8000余元赔偿。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法官分别对双方开展沟通调解。面对刘某父亲,法官明确讲明道理,邻里之间理应和睦相处,王某无辜受伤却迟迟得不到赔偿,于情于理都不合理,拖延履行只会进一步恶化邻里关系。刘某父亲当场表态,愿意配合法院处理纠纷。

在与王某沟通的过程中,法官摸清了他的真实诉求。王某并非执着于赔偿金额,真正介怀的是事发后对方家属的冷漠态度,以及事后被无端指责的委屈,他更想要的是对方的歉意与正视。

针对王某的激动情绪,法官耐心安抚劝解。法官向他说明对方家庭的特殊困境,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不仅未必能快速拿到赔偿,还会让两家彻底结怨。不如各退一步、一次性了结纠纷,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邻里相处留有余地。

经过法官多次居中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父亲一次性赔付王某5000元,彻底了结本次纠纷。目前,赔偿款已全额支付到位,案件顺利办结。

撰文:董志豪 林洁

编辑 余丹萍
校对 胡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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