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带头”?一纸倡议解决不了物业费收缴难题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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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吴三川

近期,多地发布倡议书,呼吁广大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主动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实际行动履行业主法定义务”。

上述倡议书之所以引发争议,大概是本身就难以自洽。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并非头一遭。几年前,某地相关部门曾发布文件要求公职人员带头缴费,耐人寻味的是,两年后该文件被废止;此外多地职能部门曾介入物业费催缴,经媒体曝光后暂停实施。

如此“兴师动众”,其来有自。近年来,物业费收缴率低已是普遍的行业现象。克而瑞物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4年下滑。作为维持小区正常运转的核心资金来源,物业费一旦收不上来,很容易引发物业纠纷,造成恶性循环和双输局面:钱收不够,服务变差;服务变差,更抗拒交费。一个稍显极端的现实案例是,前不久,贵阳交建花园小区因欠费被断电导致电梯停运。断电背后,是该小区531户居民仅25户缴纳物业费,缴费率不到5%。

由此看来,一些地方政府急切“下场”,其初衷并非不能理解。小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矛盾若不能消于未萌之时,就可能升级、激化,带来更高昂的治理成本。然而,“行政干预偏好”之所以值得警惕,就是将问题简单化,甚至“好心办坏事”,不但解决不了矛盾,反而掩盖了病根。再者,一纸倡议虽不具有法律或行政强制约束力,但以这样的口吻说出来,一些地方还有和提拔、评优挂钩的先例,恐怕很难令人忽视后果。

物业费缴费率低,可以说是小区治理困境的集中反映。有人并非不愿交费,而是认为质价不符、收费不透明,不愿花冤枉钱;有人对物业不满,但苦于维权无门,于是拒缴成了一种无奈的抗议;有人本来愿意交费,但发现邻居不交,担心成为那个“吃亏的老实人”……加之业委会普遍运行不规范,管理机制跟不上,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建立不起来,让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费,他们的权益又怎么保护?其他业主就买这个账了吗?

或许,决策者正是意识到各种利害关系错综复杂,所以倾向于以行政介入破局。然而,行政的边界一旦模糊,扭曲的是“品质”这个有力的市场杠杆。权利和义务从来都应该对等,单方面地为一方“背书”,督促了缴费,可要是物业服务本就不达标,业主们的诉求依然得不到回应,合理吗?

呼吁对等,不是制造对立。破局之道在于,凝聚各方共识,完善沟通机制,让市场规则重塑契约精神。钱该不该交?应该怎么交?都花到了哪些地方?把这些“人心账”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比什么都强。

编辑 佘余
校对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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