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骚扰、自动续费……运营商乱象如何规制?|哆来咪“法”
哆来咪“法”,都来明法。
每年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
接下来这几期,我们聊聊身边的侵权行为。
今天我们来说说运营商那些乱象。
一天接到多通套餐推销电话,营销短信轮番轰炸;办理首月优惠视频会员、流量包,以为是捡了便宜,结果被悄悄自动续费,高价扣费数月才发现……当下,部分通信运营商乱象不断,让不少用户苦不堪言。
首先来看运营商的“骚扰式营销”。不少用户频繁接到以“套餐升级”“回馈老客户”为由的推销电话、垃圾营销短信,即便用户明确拒绝,加入黑名单也挡不住轮番骚扰。
在山东滨州,用户孙某多次被通信公司推销套餐,投诉拉黑后仍收到推销电话,最终不堪其扰,将运营商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号码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运营商未经用户同意,反复拨打营销电话,违反民法典有关规定,侵犯用户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及生活安宁权,判处运营商赔偿。
此外,运营商还有一些更具隐蔽性的营销套路——“首月优惠+自动续费”:打着低价体验的旗号,宣传只说首月便宜,把自动续费用灰色小字偷偷藏在角落里,用户一不留神就中招,次月开始便高价收费,想取消还特别麻烦。
整治这些乱象,关键要管住运营商。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了商业短信必须获得用户主动、单独、明示同意;默认勾选、捆绑授权、注册强制同意全部无效。此外,商业短信必须附带免费、便捷、无门槛退订方式,不得要身份证、验证码、关注公众号。
对运营商而言,新规虽短期提高了合规运营成本,却倒逼经营模式转型升级,推动业务品质提质、收入结构优化。对整个通信行业来说,新规净化了市场生态,破除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顽疾,引导行业从粗放骚扰式营销转向合规精细化服务。
以民法典为遵循、以新规制度为约束,才能从源头根治营销骚扰、隐蔽扣费等乱象,规范运营商经营行为,让通信服务回归便民初心。
采写:南方+记者 李乾 杜玮淦
脚本/出镜:南方+记者 李乾
拍摄:南方+记者 吴静涵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南方+记者 潘洁 谭唯
策划:南方+记者 祁雷 李细华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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