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征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这些情况可反映

广东民政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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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公告,征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征集范围包括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按法定时限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临时救助的范围,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未及时开展复核、抽查等工作,将不符合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临时救助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的问题;未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的问题等方面。

根据公告,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途径,向广州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不予受理。

公告全文如下:

广州市民政局

关于征集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实现社会救助领域公开公平公正,着力纠治“应保未保”和基本生活救助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二、线索征集范围

1.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按法定时限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临时救助的范围,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

2.未及时开展复核、抽查等工作,将不符合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临时救助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的问题;

3.供养机构没有按照政策规定对入住的困难群众提供相关供养服务的问题;

4.对有护理需求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未落实相关照料护理服务的问题;

5.未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的问题;

6.未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等资金管理要求,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救助资金的问题;

7.未落实卡折代管制度,存在工作人员未经备案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违规收取手续费的问题;

8.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的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广州市民政局

2026年5月7日

南方+记者 汪祥波

编辑 邓聿修
校对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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