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病历,该担何责?|哆来咪“法”
日前,知名教育博主张雪峰因心源性猝死,经抢救无效去世。在讣告发出前,网上已流传出他在医院治疗的相关医疗文件。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首次发生。此前,香港演员周海媚病逝后,其电子病历也在网上传播。乒乓球运动员王楚钦、歌手林俊杰、演员林更新都经历过病历泄露……那问题来了:泄露病患的医疗文件算不算侵犯隐私?
答案是肯定的。病历不光是个人信息,更是隐私权的重要载体。民法典第1034条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确认了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地位,在列举的个人信息类型中包括了“健康信息”。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发布这些信息,又会面临什么后果?
民法典第12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或未经同意公开病历资料,即构成侵权,无需证明实际损害。
在这起事件里,如果警方查实是医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把病历传出去的,那医院员工的行为就已经构成民事侵权。家属完全可以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
而且,这还不只是赔钱道歉那么简单。
利用公职之便去泄露隐私,属于从重处罚情节。除了民事责任,根据医师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涉事人员还可能面临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医院本身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比如对病历信息保护不力,那医院也要承担责任。
周海媚病历泄露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查实是医院工作人员所为,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暂停执业、医院内部处分,涉事医院也由卫健部门督导整改,强化病历权限与保密管理。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医疗信息既不是八卦素材,更不是流量密码。对医务工作者来说,必须严守医疗保密原则;对我们普通人来说,不要传播个人隐私。
采写/脚本: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出镜:南方+记者 吴静涵
拍摄:南方+记者 汪祥波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吴静涵
设计:南方+记者 潘洁 谭唯
策划:南方+记者 祁雷 李细华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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