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出台购房补贴新政:单套最高补5万,人才置业可补15万

南方+

“五一”假期来临,惠州市县楼市政策利好频出。日前,南方+记者从惠州市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助力辖区楼市促销,该局正式印发实施《2026年惠东县“五一”假期商品房促销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全县将提供2000万元资金对在惠东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进行补贴,单套最高5万元。若购房人符合全市人才房票政策申领要求,补贴叠加后人才惠东置业安家补贴额度可达15万元。

根据方案,惠东县商品房促销新政补贴标准分为四类,不同于惠州市人才房票补贴按照人才等级区分,该补贴政策与购房总价金额直接挂钩,面向政策实施周期内的所有购房者。其中,商品住房成交价格在100万元(含)以上,财政每套发放补贴50000元;70万元(含)至100万元内,每套补贴35000元;50万元(含)至70万元内,每套房源补贴25000元;40万元(含)至50万元内,每套补贴20000元。

该促销政策在补贴额度和时间上也进行了明确限制。补贴资金总额2000万元,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政策实施周期为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网签购买商品房的所有购房人均可参与此次补贴,同时也明确每个自然人仅限一套商品住房可申领财政补贴,且申请人需要在此期间签订《认购书》购房和交付定金,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及缴付契税。

值得注意的是,该补贴政策为惠东县单列的财政补贴支持,与市级补贴政策可叠加使用。这也意味着若在活动期间,在惠东购房的人才符合惠州市人才房票补贴政策条件,按照惠东县单套商品房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贴,以及市级人才房票最高10万元的补贴额度,人才置业最高优惠金额将达到15万元。

在市民关注的补贴资金审核发放环节,方案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补贴申请资料收集、报送的责任主体,统一收集自然人购房信息向惠东县住建局进行报送,并按时提供《认购书》、交付定金证明,以及后续的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完税证明等申请资料。部门审核合格后将及时请款将购房补贴发放至房源购买人账户。补贴发放优先保障资金足额使用,若2000万元资金用完,本次补贴活动自动终止。

链接:补贴申领与发放流程

(一)开发企业统一报送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补贴申请资料收集、报送的责任主体,统一收集自然人购房信息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报送自然人在惠东县购买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的《认购书》及交付定金证明,初步确认补贴名额。在10月30日前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统一报送网签合同备案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其他必要补贴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须包含以下完整材料:

1.《惠东县2026年“五一”假期商品房促销活动补贴方案申请表》;

2. 商品房认购书复印件;

3. 定金交付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 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6. 申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共有人);

7. 申领人本人(或共有人)一类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开户行、账号、户名,须与身份证明一致)。

(二)补贴审核与发放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书面说明具体原因,一次性告知申请主体补正要求;经县住建局审核合格后,由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政府请款后,发放商品住房购买补贴至房源购买人账户。

补贴发放优先保障资金足额使用,若2000万元资金用完,本次补贴活动自动终止,县住建局将另行发布通知。

(三)退房及纠纷处理

若出现退房、取消交易或相关购房纠纷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应在交易取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申请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款;逾期未主动退还的,县住建局将依法依规追缴,情节严重的将记入相关信用档案。

(四)联系咨询电话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0752-8862212

文字: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沈晓斌

图片:南方+记者 王昌辉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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