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控”先忍三个半月!今日12时起湛江休渔,6618艘渔船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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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12时,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正式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湛江市6618艘渔船严格按照“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要求全部回港停泊、进入休渔状态,标志着湛江2026年伏季休渔工作全面启动。

除钓具作业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纳入休渔管理范围。

在湛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休渔期间,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农业农村部门及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将从严落实休渔监管措施,压紧压实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渔船消防、航行、救生等安全设施专项检查,加强渔港停泊区、进出港通道巡查管控,扎实做好防火、防台风、防汛各项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渔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同时,海洋综合执法、公安、海警、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充分运用无人机、渔船动态指挥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海面全时全域盯防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偷捕、违规作业行为,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从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全链条挤压渔业违法犯罪空间,确保休渔秩序平稳有序。

当日10时,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湛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及其直属大队联合出动6艘执法船艇编队在湛江海域开展巡查监管,引导帮扶渔船回港休渔,全力守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当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为伏季休渔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海洋综合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新法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

南海伏季休渔期自5月1日12时开始,为期三个半月。

南海伏季休渔期自5月1日12时开始,为期三个半月。

下一步,湛江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强化执法监管与服务保障并重,切实养护南海渔业资源,守护蓝色生态屏障,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撰文:邓安祺 通讯员 庞创 邓国森 谢晓丹 李燕霞 杨华福

编辑 陈明维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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