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记者从珠海万山区获悉,该区立足海岛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游艇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省首部专门规范游艇租赁行业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办法》填补了万山区、珠海市游艇租赁领域的制度空白,以规范管理激活游艇消费市场,以全链条服务赋能海岛文旅升级,为粤港澳大湾区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万山方案”。
万山区借鉴海南经验案例,从制度上明确“游艇可租、合规可营”,打通产业发展堵点,形成四大创新亮点。
突破自用限制:在全省率先将游艇从“私人非营运工具”调整为可备案经营的租赁产品,通过“商事登记+备案管理”赋予合法合规地位。
突破泊位瓶颈:打破游艇必须停靠专业码头的限制,允许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渔港、客运码头、临时停靠点,大幅降低运营门槛,缓解泊位不足制约。
创新安全标准:从设备、检验、人员三个维度设立安全标准,执行游艇双电机配置、限定航行水域、租赁游艇“一年一检”等要求,构建本地化安全防控体系。
健全治理体系: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跨区域应急协作”机制,完善海上应急救援与避风停泊保障,进一步提升对租赁游艇海上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据悉,游艇租赁政策出台,将打通万山区游艇产业“规范—运营—消费”闭环,既降低经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又丰富文旅供给、拉动消费增长,对万山区打造高端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具有多重利好。
南方+记者 王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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