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复核、专家初评、申报人答辩、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个人123人、群体2个)。公示期自2026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名单如下↓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推荐名单(共123人)

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体)推荐名单(共2个)
南方+记者 杨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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