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楼市放大招:1亿元人才房票助阵“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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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前夕,继年初新政后,惠州楼市再放“大招”。4月29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放人才房票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限时发放总额1亿元的人才房票,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州安居乐业。根据政策,经认定的单个人才房票额度可达10万元,同时鼓励房企对人才房票客户提供叠加优惠。

作为项目土地征拆过程中的创新探索,房票政策的深入实施有力推动惠州各类项目土地征拆破局、项目建设实施提速。《通知》的印发则进一步扩宽房票政策内涵,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惠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人才房票支持,以房票为媒,助城市招才引才,为惠州人才强市战略注入活力。

针对不同类别的人才,《通知》将给予不同额度的人才房票。其中,符合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任一条件的人员:3万元/人;符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经认定的惠州市C级高层次人才任一条件的人员:5万元/人;符合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经认定的惠州市B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任一条件的人员:10万元/人。

在具体发放金额上,该文件指出,申请人可享受的人才房票金额,按对应人才分级标准核定,最高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网签备案成交总价的20%;对应分级发放标准超出所购住房成交总价20%的,按该套住房成交总价的20%核定兑付。

关注使用规则,本轮上限总额1亿元的人才房票突出时效性。按照兑付申请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兑付,额度全部兑付完毕后,政策自动停止执行。明确申请和使用时限为:房票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新申请。房票发放后,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完成购房合同网签,逾期房票自动失效,不再受理重复申请;房票发放时间距2026年7月31日不足30天的,有效期统一截至2026年7月31日。

对于市场关心的房票申请和资金兑付问题,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进行申请,不受户籍、社保缴纳、家庭房产套数限制。审核完成后将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即发放对应标准人才房票。人才购置房源后,房企即可向房源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兑付,审核通过后,1个月内人才房票对应资金即将被拨付至房企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期房)或购房款专用账户(现房)。

此外,《通知》对于人才房票购房使用的细节也进行了明确。该人才房票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仅限于购买新建商品房。一张房票对应一次购房使用,可直接充抵购房款(不含首付款)。不得转让、抵押、套现,不得用于支付购房款以外的其他费用。与此同时,同一套房仅限使用一张人才房票;不得同时使用拆迁征收的房票来支付房款;如人才房票持有人在政策实施之日后通过撤销网签并重新购买同一项目商品住房的,不得使用人才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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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罗杰 黄敏

图片:南方+记者 王昌辉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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