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2026年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今年安排继续审议项目5项,初次审议项目11项,预备审议项目15项,内容包括深化粤港澳合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民生事业、法治广东建设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5项)
1.广东省快递条例
2.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
3.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4.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
5.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改)
(二)初次审议项目(11项)
1.广东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条例
2.广东省数据条例
3.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4.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
5.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
6.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
7.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8.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
9.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修改)
10.广东省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
11.广东省县域经济振兴条例
在上述立法项目基础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情况,统筹做好法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工作,适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修改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同时根据国家、省委对立法工作新的部署,及时增补相关立法项目。
(三)预备项目(15项)
1.深入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项目。
2.安排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电力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办法、社区矫正条例、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改)、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3.适时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四)根据需要开展法规清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工委部署,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的具体项目根据部署要求确定。
南方+记者 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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