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2026年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项立法计划(2026—2028年)》(下称《立法计划》),助推广东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立法计划》采取“1+N+X”模式——
“1”即鉴于人工智能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驱动要素,拟制定1部人工智能领域的综合性法规。
“N”即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拟制定修改4部省法规,拟制定或修改数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条例、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和人才发展条例。
“X”即指导和支持地市结合区域产业制定15部特色法规。拟制定:
1.广州市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
3.珠海经济特区应用场景创新促进条例
4.汕头经济特区玩具创意发展条例
5.佛山市工业设计促进条例
6.梅州市电子设备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7.惠州市优化市场主体服务条例
8.惠州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9.汕尾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条例
10.中山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管理规定
11.阳江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
12.江门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
13.茂名市绿色化工产业促进条例
14.肇庆市促进产业绿色发展条例
15.潮州市海岸带保护利用条例
根据《立法计划》,广东将坚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法规供给,建立立法供给快速响应机制,立足地方立法“探索性”功能定位和广东“立法试验田”角色定位,统筹运用立改废释和灵活运用条例、决定、决议等形式,有效实施“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支持指导各市因地制宜找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立法切入点、发力点,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应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发展的地方立法路径。
同时,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其中要积极发挥社会参与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发挥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的优势,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产业联络站的特点。统筹省级和设区的市立法资源,发挥省级法规在综合性立法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各设区的市因地制宜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特色立法。
南方+记者 姚瑶 吴静涵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