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摩托,为躲狗摔倒致后座妻子身亡,起诉4辆违停车索赔124万

遂溪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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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

特殊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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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曾某无证驾驶一辆未登记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后座违规载着妻子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温江区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交叉路口附近时,一只狗突然从前方多辆违停车旁窜出,曾某猝不及防,摩托车瞬间倒地,李某重重摔在地上,身受重伤。

图文无关

事故发生后

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

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

她仍因重度颅脑损伤不幸离世

交警部门出具的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

曾某无证驾驶、违规载人

李某未戴头盔

叶某等4人违法停车

各方均存在过错

但因无法找到狗主人

事故具体成因难以判定

痛失亲人后,曾某和儿子将叶某等4名违停车主及相关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温江区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4万余元。他们认为,正是违停车遮挡了视线,才导致事故无法避免。

图文无关

4名违停车主和相关保险公司一致辩称,车辆静止停放,从未与摩托车发生直接碰撞,与事故无关联,不应赔偿;相关保险公司还提出,家属放弃治疗、未提供完整尸检报告,应减轻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明确

判断是否担责

关键看行为是否有过错

是否与损害后果有关联

而非是否发生直接碰撞

➡️ 曾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违规载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 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自身伤情,需承担部分责任;

➡️ 4名违停车主共同制造危险环境,遮挡了驾驶人视线,人为制造了安全隐患,承担20%的次要责任,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违停车主自行承担。

2026年1月,温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综合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产生的各类损失共计115万余元。法院判决4名违停车主所购车险的2家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内赔偿79.2万元,剩余部分由两家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按2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共计7.2万余元。同时,针对自费药部分,由于违停车主刘某和付某所购保险未涵盖医保外责任险,需分别赔偿1143.08元。

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正式生效,总赔偿金额超86万元。


来源:四川法治报、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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