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公示表显示,华安财险深圳分公司因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89万元。

与机构处罚同步,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十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双罚”。其中,匡斌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万元,梁少燕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李莉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万绍平、杜永宁、潘辉、黄法财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沈毅、陈媛美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十人合计被罚50万元,机构与个人总罚没金额达13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全年,华安财险全系统累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超过70份,罚没金额超过1119.9万元。进入2026年,该公司的违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仅2026年前两个月,华安财险共有11家机构被监管部门查处,罚款金额合计达836.3万元,被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多个方面。
而在2026年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华安财险开出565万元大额罚单,成为当年开年以来保险行业金额最大的一笔监管处罚。该罚单涵盖华安财险总公司及山东、福建两家分公司,13名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追责,其中包括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及多家分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撰文:刘烨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