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劳务派遣新规4月9日起正式实施!中山人社为你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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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劳务派遣行业快速发展,但假外包真派遣、同工不同酬、社保缴纳不规范、哄抬价格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劳动者权益。

本标准严格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衔接我省劳务派遣管理指导意见,填补省内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化空白,推动行业从“粗放扩张”转向“规范提质”,为机构合规、企业用工、劳动者维权、人社监管提供统一标尺

标准编号:DB44/T 2805-2026

发布时间:2026年1月9日

实施时间:2026年4月9日

适用范围: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全流程环节

(一)协议签订:严管“三性岗位”+10%比例

仅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派遣用工

派遣人数不超过用工总量10%

严禁假外包真派遣,协议必须书面签订、告知劳动者

附官方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权责更清晰

(二)劳动合同:必须2年以上、仅1次试用期

必须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只能约定1次

合同到期优先保障原劳动者续订

附官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更规范

(三)薪资社保:足额发放、属地参保

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代扣个税

社保全员参保及时增减员

跨地区派遣按用工所在地标准执行,无分支机构可由用工单位代办参保

公积金按时缴存变动及时办理

(四)日常管理:驻点服务、工伤快处

专人日常管理、协助考勤绩效、保障劳动保护

可按约定提供驻点服务,快速响应诉求

工伤30日内申请认定,及时申领待遇

劳动争议联合处置依法调解仲裁

(五)档案与保密:留存不少于3年

建立完整用工台账与个人档案

劳动关系终止后档案留存≥3年

涉密岗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保护商业秘密与个人信息

独立固定办公场所,鼓励主机构≥100㎡、分公司≥50㎡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上墙公示

配备与规模匹配的工作人员

健全劳动合同、薪酬、社保、工时等全套制度

建立评价—整改—提升闭环服务机制

落实同工同酬,保障派遣员工同岗同待遇

配合做好培训、考勤、劳动保护、社保协助等工作

不与机构合谋搞“假外包”,杜绝违规用工责任

知晓派遣协议、合同核心内容,拒绝空白合同、短期合同

享受按时发薪、足额社保、同工同酬、劳动保护

工伤、欠薪、违规退回可向人社部门投诉维权

对机构服务不满意可提出评价与投诉

本标准是我省劳务派遣行业首个全流程省级规范,既是服务指南,也是监管依据

全市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请立即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规范经营、依法用工;

广大劳动者如遇欠薪、不缴社保、假外包真派遣、同工不同酬等侵权行为,及时向人社部门反映,我们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标准文本及示范文本可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检索下载,或直接在本文末扫码下载。

规范劳务派遣

守护劳动者权益

中山人社一直在行动!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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