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原装真皮表带”“官方原装款”——看到这些字眼,你是否也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官方正品?近日,韶关翁源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司法力量守护品牌权益,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华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民营科技企业。多个华为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凭借品牌实力与市场口碑,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成为企业核心无形资产。然而,部分商家动起了“攀附名牌”的歪心思。张某在某网购平台开设“阳阳表带专厂定制”店铺,为提升商品销量、吸引消费者下单,在销售表带产品时,擅自将“华为”字样用于商品标题,在商品主图、详情页中突出使用“华为”“HUAWEI”“华为原装真皮表带”“官方原装款”等文字和标志等。经鉴定,张某销售的表带并非华为公司生产,属于非正品侵权商品。华为公司发现上述侵权行为后,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销售的被诉侵权商品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了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易使普通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侵犯了华为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张某在其店铺商品宣传页面上突出“华为原装钢带”“华为原装真皮手表带”等描述或关联使用,容易使一般公众将其销售的商品与华为公司产品产生关联,造成一般消费者在涉案网店选购商品时误认为该商品系华为官方渠道正品或是与华为公司旗下商品产生特定联系,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华为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张某的侵权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及华为公司的合理维权开支等,酌情判令张某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7万元。
■法官提醒
打上大牌标识、贴上“原装”标签、用上官方话术……这些看似聪明的引流手段,实则踩中了法律红线。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辨识商品来源的重要标识。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既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网络商家应规范商品标题、宣传内容,突出自有品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蹭名牌”。消费者网购时需擦亮双眼,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正品,发现侵权行为可及时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钟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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