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清远这3处电子眼新增抓拍,5月21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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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称,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大队将于2026年5月21日零时起,对部分街道在用的3套电子监控设备新增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清城区3套电子监控设备新增

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种类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5月21日零时起,对部分街道在用的3套电子监控设备新增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址及新增交通违法行为抓拍种类通告如下:

一、凤城街道辖区电子监控设备

(一)设备位置:

城西大道与飞来南路平交路口。

(二)新增后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横荷街道辖区电子监控设备

(一)设备位置:

建设三路与创兴大道平交路口。

(二)新增后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三、洲心街道辖区电子监控设备

(一)设备位置:

连江西路与富强路平交路口。

(二)新增后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0日


南方+记者 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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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伟杰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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