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的是摩托车
被汽车撞了,
怎么还是我全责?”
这是不少违法驾驶人的疑惑
看完今天的案例
你就全明白了

2026年03月14日09时49分许,赵某某驾驶摩托车,沿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驶至友谊龙峡山路口西侧人行横道时,路口信号灯已为红灯,赵某某未减速停车,径直闯红灯通过。
此时,凌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按绿灯信号正常直行。两车在路口中央发生剧烈碰撞,赵某某连人带车被撞飞,翻滚后重重摔在地上,事故造成赵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管部门现场勘查与路口监控证实:赵某某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且在通过设置有斑马线的路口未下车推行,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



当事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负全部责任,小型汽车驾驶人凌某某无责任。

闯红灯的致命危害
1. 破坏通行权,引发“死亡夹角”
红灯意味着你的方向没有通行权。当其他方向车辆按绿灯正常加速通过时,突然闯入的摩托车极易进入驾驶人视线盲区,形成“谁也没看见谁”的致命夹角。
2. 摩托车防护弱,碰撞即重伤
汽车有车身结构、安全带、气囊保护,而摩托车驾驶人直接暴露在外。哪怕时速只有40km/h,撞击后人体将承受相当于自身体重数倍的冲击力,骨折、颅脑损伤是常态。
3. “侥幸”是最大的错觉
很多摩托车驾驶人认为“路口没车”“我加速冲过去就没事”。但交通事故的发生以秒计算——你赌的是绿灯方向司机来不及反应,而结果往往是拿命在赌。
交警提醒

红灯是“停止线”,更是“生命线”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遇红灯必须停在停止线后。抢一秒,毁一生。
斑马线前,摩托车也要“礼让+推行”
法律虽未强制要求摩托车在斑马线下车推行,但在设有斑马线的路口或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减速至可随时停车的状态;遇行人正在通过必须停车让行。若驾驶的是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横过斑马线必须下车推行。
“被撞飞”不代表“被有理”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看的是“谁违法”,而不是“谁受伤”。违法在先,全责在身;医药费自担,车损也要赔。

红灯短暂 人生漫长
这起案例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如果你是摩托车驾驶人
或电动车驾驶人
请从今天起做到:
不闯红灯 不抢黄灯
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西崇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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