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公告
为规范车辆行驶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公安交管部门决定自2026年5月21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希各知照。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0日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